搜索時律師盼在場 法務部反對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5日電)日前新黨發言人王炳忠遭搜索,引發律師能否在場的爭議,立法院今天舉辦公聽會,多名律師都希望能修法讓律師得以在場,但法務部在書面報告中表示反對,主要是因為辯護人將得以預測檢察官下一步的偵查作為。
王炳忠日前遭檢調搜索約談,律師不得其門而入,引起證人保障不足的爭議。司委會上午召開「如何落實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平正義與人權保障」公聽會。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律師李宜光說,律師在偵查中的搜索有無在場權是個老問題,早在9年前就已討論過,偵查中搜索及扣押有無在場權,其實是當時的立法疏漏,他說,王炳忠案是修法的契機,應該補偵查中可讓辯護人有搜索在場權的修法疏漏,況且就連澳門的法律都讓證人有相關權利。
信孚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徐履冰也說,刑訴法原本就已規定所謂偵查不公開、職務上不得洩漏的對象是有一定範圍,包括檢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維護公共利益的必要情況下,仍是可以公開,所以偵查不公開不是絕對的原則,現今實務上常常都是被偵辦的對象,不管他是犯罪嫌疑人、被告或是證人,實務上受到檢警調釋放消息,卻又無從辯解。
徐履冰表示,不管是車禍和解或是勞工權益等,任何法律事務都可有律師陪同,但在刑事訴訟程序嚴重影響權益時,卻規定證人不能請律師,完全失去平衡。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李奇芳建議,將刑事訴訟法中的「審判中」這些字刪除,不要限定哪個階段的辯護人有在場權,是最立竿見影的作法。
對於專家學者的意見,法務部在書面報告中表示,一旦賦予辯護人在偵查中的搜索、扣押在場權,將使辯護人在第一時間得以檢視、觀察搜索的重點,使辯護人得以預測檢察官下一步的偵查作為。
法務部認為,德國、日本或是美國都選擇肯認偵查中的搜索扣押不須有辯護人在場,以免架空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尚無修法的必要。
此外,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高金素梅說,檢調搜索王炳忠案,是引用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來進行,但目前已經有刑事訴訟法,是否應該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她說,她過去2次提案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國民黨、民進黨時都不願意廢止,因為這是執政黨口袋的戒嚴法,放在口袋隨時想用就可以用。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該條例可以檢討、改進,但不應廢止。1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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