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吳子嘉稱馬英九收魏家10億 判賠180萬

2017/12/21 13:0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媒體人吳子嘉103年發文指稱,頂新魏家捐10億元政治獻金給前總統馬英九,遭馬起訴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新台幣180萬元、刊登道歉聲明,可上訴。

吳子嘉一審遭判決賠償馬英九180萬元,並在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及蘋果日報刊登道歉聲明。案經上訴,二審維持180萬元賠償金額,但改判吳子嘉在蘋果、自由、美麗島等3電子報上刊登道歉聲明。

這起案件源於民國103年10月15日,吳子嘉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撰寫一篇標題為「吃頂新黑錢,馬英九準備坐牢?」文章,提及「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的政治獻金」、「吃頂新黑心錢的馬團隊,恐怕要做好坐牢的準備。」

台北地方法院調閱特偵組簽結馬英九被告發涉嫌違法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案的資料,發現馬英九並無具體犯罪事證,另調查吳子嘉提供的新聞報導等資料,認為可信度甚為薄弱。

北院認為,吳子嘉未經查證,就在美麗島電子報發表這篇言論,供不特定多數人閱覽、轉載,導致馬英九名譽嚴重受損,審酌兩造身分、地位,馬英九求償300萬元過高,應減為180萬元較為適當。

案經上訴,高院今天仍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道歉。10612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