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籍女攜超額人民幣 逾38萬元遭沒入

2017/12/13 13:17(12/13 13:3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13日電)一名本國籍的林姓旅客從香港搭機返台時入境時,因攜帶超額人民幣未申報,遭海關查獲,預計38萬8700元人民幣將遭沒入。

關務署台北關人員今天表示,林姓女子昨天深夜搭乘華航班機從香港返抵桃園國際機場,但未經口頭或書面申報,攜帶超額40萬8700元人民幣入境,遭海關人員查獲。

經台北關人員清點後,除了發還2萬元人民幣外,其餘超額幣值暫扣候處,近期將發出正式沒入的行政處分書,預計38萬8700元遭沒入。

女子表示,人民幣只是個人使用,但不知道通關攜帶外幣的規定;對於超額幣值遭沒入,感到相當懊惱。

台北關人員指出,洗錢防制法新制於民國106年6月28日實施,已有不少旅客因未注意規定,攜帶超額貨幣遭沒入的案件。

台北關再度呼籲,依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限額等值一萬美元、人民幣超過限額2萬元,及新台幣超過限額1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遭沒入。10612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