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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說違法兼職提告 彭文正敗訴

2017/11/24 18:18(11/25 16: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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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4日電)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不滿前台大新研所長洪貞玲在臉書所提「違法兼職說」,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洪貞玲所言可受公評,今判彭文正敗訴,全案可上訴。

北院新聞參考資料內容提到,彭文正主張,洪貞玲在民國101年8月起至104年7月底止,擔任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所長,但洪卻在105年7月於臉書發文指他違法兼職,做出不實指控。

現在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的洪貞玲則主張,彭文正在103年8月4日起擔任電視台帶狀政論節目主持人,屬於兼職工作,而且在同年12月1日後每週時數逾8小時,已違反相關規定,在臉書上發表的言論前,彭文正的兼職行為已屢經檢舉及討論。

北院開庭審理後認為,彭文正兼職事件的合法性爭議,在洪貞玲發表言論前已經社會廣泛討論,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而且洪認為彭的兼職行為未符合法程序,屬於主觀價值判斷的範疇。

此外,洪貞玲的發言全文,非以損害彭文正的名譽為唯一目的,縱使洪批評的內容、用語較偏頗或尖酸刻薄,讓彭感到不舒服,仍應受善意評論原則的保障,因此今天駁回彭文正之訴,全案可上訴。1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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