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殺人罪章 法務部6個月內提版本
2017/11/2 15:01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處理有關殺童者重判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法務部對刑法殺人罪專章將提修法草案,委員會決議要求法務部6個月內送進立法院併案審查。
親民黨籍立委陳怡潔等人提案修法增訂刑法第271條之1,規定「隨機殺不特定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殺未滿12歲之人處死刑」。國民黨立委顏寬恒等人提案修定刑法第77條有關無期徒刑或故意侵害兒童生命、身體等犯罪,不得假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就立委提案審查等邀請法務部及司法院官員列席。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說,殺童者,現行法最重可處死刑,如果改唯一死刑,與兩公約精神持續檢討廢除唯一死刑的刑事政策不符,宜再研酌。
司委會下午討論要如何處理立委相關提案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說,12歲以下的兒童屬於弱勢、不能抵抗,相關案情也比較不會有複雜情境的產生,不會有情殺、債務等糾葛,案情相對單純,因此希望能處理加重殺童者刑責的修法。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認為,如果殺童者的刑責提高到死刑或無期徒刑,整個殺人罪章應該要有衡平性,因此應該一併處理。他建議,可以要求法務部6個月內送進來,併案讓整個殺人罪專章一併處理。
多名民進黨立委提案指出,有鑒於法務部現已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殺人罪章草案,修法內容包括構成要件及法定刑調整,即將送行政院審議,待司法院會銜後送立法院審查,建議法務部參酌今天立委的修法精神,6個月內將行政、司法兩院會銜版送抵立法院後,併案審查。委員會修正通過這項提案。10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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