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司法院陳情 控同婚釋憲程序不公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下一代幸福聯盟就同婚釋憲案今天召集多人赴司法院陳情,主張程序不公「先釋疑、再釋憲」,要求司法院長許宗力接見,否則不離開;但現場仍有挺同人士舉彩虹旗表達不同立場。
同性婚姻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訂於24日下午將公布合憲或違憲的解釋文,不過,下一代幸福聯盟強烈質疑程序嚴重不公,婚姻定義應全民決定,因此今天下午與眾多關心台灣婚姻家庭制度的民間團體,陸續赴監察院及司法院陳情。
幸福盟在司法院前廣場進行陳情活動,現場另有挺同人士手持彩虹旗站在外圍,低調不願受訪,而司法院前廣場一條馬路之隔,剛好是北一女的側門,也有北一女學生持大支的彩虹旗不停揮舞幾分鐘即離去,表達完全不同立場。
幸福盟成員在司法院前表示,「同性婚姻」是近幾年重大社會爭議議題,相關法案自去年底才剛送入立法院,仍處於民主討論和政黨協商階段,大法官不具民意基礎,本不應受理本案,卻於今年2月輕率介入同性婚姻的爭議,且釋憲程序過程中黑箱作業、未開放公民參與等爭議頻傳,司法院至今仍未回應。
陳情民眾強調大法官有失職的疑慮,包含司法院長、大法官許宗力、大法官黃昭元在2013年連署表達支持「婚姻平權」,2人卻未在同婚釋憲案,比照大法官黃瑞明同樣迴避,因此他們到司法院陳情前,先前往監察院陳情遞狀,請求監察委員針對大法官的失職進行調查,也包含受理本案是否適格等。
幸福盟成員指出,若大法官此時強行宣告現行婚姻制度違憲,不但未解決社會爭議,反而是在製造更多紛爭,「大法官千萬不要成為千古罪人」,並提出五項要求,包含司法要謙抑,不侵犯立法權;釋憲程序不正義,黑箱作業;政治正確不應左右釋憲立場,大法官應遵守法官倫理規範;釋憲結果不應有損兒童權利和公共利益;婚姻定義應全民決定。10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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