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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風波延燒 花蓮1男老師猥褻男學生

2017/5/9 19:53(5/9 20: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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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9日電)狼師風波燒到花蓮,縣議員劉曉玫今天在議會質詢時表示,花蓮1名國中男老師猥褻男學生,一審被判刑8年,遭學校解聘後,竟在學校附近的立案補習班任教,質疑教育處放任。

被點名的補習班負責人受訪說,這名老師曾經是補習班的學生,但未曾任教。花蓮縣教育處長劉美珍答詢說,這名老師並未在列冊的補習班老師名單上,未來會持續加強稽查。

劉曉玫下午在議會質詢時表示,這名楊姓國中老師,4年前曾對4名少年伸出狼爪,後遭學校解聘後,竟在學校附近的立案補習班任教,還至臉書公布被害學生姓名,對這4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而教育處卻放任不管。

檢警調查,2013年至2014年間,楊男對4名12歲至14歲學生性騷、猥褻,家長提告後,楊男被校方解聘。但楊男否認犯案,竟還恫嚇被害學生「不要逼人於死」、「再找你處理你」,去年底花蓮地院一審時依4次強制猥褻、11次性騷擾,共判處楊男8年有期徒刑。楊男不服上訴。10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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