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安定基金提告求償 鄧文聰免賠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幸福人壽後,認為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5年前決定以近2億元買下西寧南路房地的投資案,為高價購入不符行情,提告求償。高院今天認定房地在西門町鬧區,符合當時投資計畫,判保險安定基金敗訴。還可上訴。
保險安定基金提告主張,鄧文聰於民國101年4月至6月間,為幸福人壽處理購入每坪470萬元、總價為1億9904萬5000元,明顯超過市價的不合理價格買下台北巿西寧南路房地(土地面積約42.35坪);鄧文聰為負責核定這起投資案的董事長,實際參與投資案評估、督導及審核程序,卻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使幸福人壽受有5420萬8000元價差損害,請求鄧文聰賠償。
鄧文聰主張,這起投資案是經董事會的追認,且席間並無任何董事就交易條件、價格條件有任何爭執或反對發言,即應由董事會負最終核決責任。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鄧文聰在這起投資案中採用一家事務所估價報告所估算的價格,來核定建議購買價格,符合當時的投資計畫,且房地租給一家公司,為期3年,每月租金逾32萬元,足以認定鄧文聰所述短期計畫得出租收益,年報酬率為1.941%,符合金管會要求的即時利用收益規定。
法院調查,西寧南路房地坐落西門町商圈,對面為新光影城,西門徒步區及電影街僅10公尺,距捷運西門站僅500公尺,位置交通便利,商業活動仍有發展前景,依據一家不動產估價師合事務所在102年11月底出具的估價報告,鑑定價格為2億1175萬元,近年西寧南路房地周邊實價登錄資料成交價格,落在每坪504萬元至1578萬元,認定本案並沒有不符當時市場行情的不合理高價購入情形,因此判保險安定基金敗訴。
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見解,全案還可上訴。1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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