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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議討論政府單位設律師 助依法行政

2017/4/2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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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6日電)司改國是會議第三分組今早開會,討論政府律師制度等議題;律師全聯會認為,若行政機關常設政府律師,將有助於落實依法行政。

司改國是會議第三分組第五次會議,今天早上9時於法務部廉政署舉行;今天討論的議題包括,法官、檢察官評鑑;檢察官的法律定位;評估建立律師責任保險制度、採行政府律師制度等7項議題。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意見書內指出,台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情形仍有大幅成長空間;如建置政府律師制度,吸收優秀律師到相關行政機關服務,為行政機關的法規、政策源頭管制把關,或者必要時得代表政府執行法律案之爭議處理或訴訟,可落實政府機關依法行政。

律師全聯會也說,對於是否採行政府律師制度,採開放態度,而在評估建置政府律師制度時,應考量各機關法務工作需求的規模,以及和各法律事務工作項目的數量與質量,其數量質量是否達到需要設置政府律師之規模。

因此,建議主管機關應對各級政府行政機關做此方面的調查,以利決定是否有設置政府律師之必要,及其後如確有設置必要時,政府律師的架構、規模應如何配置的參考。10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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