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 邱太三祁家威庭上交鋒
2017/3/24 10:42(3/24 11:0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朱則瑋、劉世怡台北24日電)同婚釋憲案,大法官今天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法務部長邱太三問同志運動者祁家威,同性婚姻的社會需求何時出現?祁家威反問,為何維持社會秩序須排斥同婚?
邱太三表示,法律設定是反映社會需求,給予制度性確認與保障,民法婚姻規定的制定,是依當時人民、數千年來生活等形成的社會規範與機制。
邱太三問祁家威及代理人,同婚社會需求何時出現?民法未規定同婚,到底在何時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等?
祁家威的代理人許秀雯說,祁家威未否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或自由應得到憲法保障,反對為何保障一夫一妻婚姻制度,須排斥同性結合?
許秀雯說,「平等是一種我站起來,沒有人需要因此倒下的價值」,邱太三的提問,同性婚需求何時出現,每人答案不一,而異性戀作為優勢群體,在結婚權利上較早被承認、看見,數千年來婚姻制度,本質長得怎樣,也很想問看看法務部看法。106032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