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排廢水 警方環保逮正著
2017/1/13 09:33(1/13 10:44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3日電)斗南警方今天表示,古坑東和石坑地區1處水圳上游,獲報養豬場偷排廢水,影響農民灌溉,會同環保循線查獲,以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裁罰。
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指出,古坑鄉東和村民反映,石坑區三號水圳上游50公尺處,發現偷排放廢水至灌溉溝渠,影響農民灌溉,警方會同雲林縣環保局追查。
警方與環保人員到達現場,惡臭撲鼻,濃濃臭豬屎味的黑色廢水流出,循線追查發現,1處養豬場污水處理廠藉由水圳放水之際,偷偷將廢水由暗管排入灌溉溝渠中。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採樣化驗並拍照蒐證,確認養豬場埋設暗管排放廢水,嚴重影響農業灌溉,以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裁罰,並限期改善。1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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