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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追加自訴馬英九洩密 北院不受理

2016/12/19 15:54(12/19 16: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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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9日電)司法關說案,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日前向法院提追加自訴,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台北地院認為於法不合,今天作出不受理判決。

判決書指出,柯建銘因馬英九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件,於民國105年11月8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提起追加自訴。

柯建銘主張,馬英九涉嫌在102年8月31日,將「專案報告一」等秘密事項,以口頭方式洩漏給江宜樺、羅智強,認其涉犯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嫌。

北院審理後發現,柯建銘所提的追加自訴案犯罪事實,與柯建銘在102年11月15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出的刑事告訴案,兩案屬於同一案件,而且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後,該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同一案件經檢察官開始偵查後,依法不得再行自訴。

北院指出,柯建銘於102年11月15日的刑事告訴狀中,主張馬英九所涉犯的罪名,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沒有刑事訴訟法第323條第1項但書適用餘地等情況,柯建銘所提的追加自訴於法顯有不合,且無從補正、不須經言詞辯論,因此作出不受理的判決。10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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