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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改善空污 環署提供經濟誘因

2016/12/14 16:05(12/14 16: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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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4日電)環保署今天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希望透過經濟誘因方式,鼓勵公私場所自願調整產能,降低污染排放。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公告事項附表。

環保署表示,修正主要調升第一季(即1月至3月)、第四季(即10月至12月)的秋冬季節費率。包含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除適用基本費率以外的公私場所,其費率平均提高為每公斤新台幣2元,揮發性有機物則平均提高每公斤5元,以促使公私場所主動進行產能分配至其他季節或是提高防制設備操作效率。

將其第一季、第四季各污染物排放量調整至第二季(即4月至6月)、第三季(即7月至9月)者,如果季排放量較103年至105年相同季別的平均排放量低於90%者,則申報的空污費排放量維持適用原費率的優惠規定。10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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