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封屍案 主嫌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
2016/11/24 13:03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4日電)發生在民國102年間水泥封屍案,死者疑因黑吃黑,遭主嫌陳祐豎等人撕票,並倒栽蔥方式塞進汽油桶灌水泥致死。二審判陳祐豎死刑,高院更一審今天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發生在102年3月間,主嫌陳祐豎不滿陳姓死者疑似「黑吃黑」,找來多名友人假冒刑警到死者家中搶走百萬現金後,將他上銬帶走。
經過一番凌虐後,陳祐豎等人再以倒栽蔥方式將他塞進汽油桶、灌進水泥封屍,並棄置在桃園觀音鄉後,打電話向死者家屬勒贖新台幣千萬元未遂,事後引起社會震驚。
一審判處陳祐豎無期徒刑,但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陳是主謀且惡性重大,行為不僅異於常人還相當殘暴、令人髮指,且犯案時已完全喪失人性,視人命為草芥,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死刑。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院認為全案爭點在於原判決採證有無違背證據法則,且原審量刑是否妥適、有無詳加調查量刑事由,且判死刑是否違反平等或罪刑相當原則,因此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依殺人罪改判陳祐豎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10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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