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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童擬修法判死 法界:走回頭路

2016/3/28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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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台北市內湖女童遭砍殺斷頭案,立委們紛紛提案修法,無故殺害兒童者處死刑。法界人士指出,為符兩公約精神,已無唯一死刑法條,若真修法,明顯走回頭路,使法官量刑無餘地。

立法委員王育敏提出修法,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原則上應處死刑,只有少數因貧困、久病等造成的殺子孫案,才可以適用無期徒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立法委員林為洲則說,31日下午將變更議程,審查刑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無故殺害兒童者處死刑,等同殺害父母的刑度。

法務部對此表示,尊重立法委員提案,修法時再表示意見。

不過,法界人士指出,不宜修法改回唯一死刑制度,這樣違背兩公約精神,若真的修法上路,等於讓法官在量刑上沒有餘地,這樣並不好,明顯走回頭路,也剝奪侵害生命權。

法界人士說,現在雖沒有唯一死刑的法條,但殺人者仍會被判死刑,例如八里雙屍案謝依涵、捷運殺人案鄭捷等人。10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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