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大統油董座高振利涉逃漏稅 判刑3年

2016/3/14 15:1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4日電)大統長基食品董事長高振利名下3家公司,遭查出2年逃漏稅達新台幣4000多萬元,彰化法院今天判高振利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民國102年追查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所出產的食用油含銅葉綠素,國稅局在檢方查扣的帳冊及進出貨資料發現,大統長基食品董事長高振利名下3家公司,100年及101年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

國稅局查出,高振利名下的大統長基食品公司逃漏稅1600多萬元、大順製油股份有限公司逃漏稅2400多萬元、大聯製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逃漏稅160多萬元,共計4000多萬元,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商業會計法,判高振利3年有期徒刑。

根據彰化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100年及101年間,高振利在大統公司逃漏稅案,分別判處7月、1年5月有期徒刑;大順公司逃漏稅案,分別判處10月、2年;大聯製酒公司逃漏稅案,分別判處7月、3月。

判決書指出,高振利身為3家公司負責人,經營龐大家族事業,不思以正當方式開源節流並誠實納稅,反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使財務表發生不實結果,逃漏稅金額甚高,影響國家稅收程度非一般中小企業、私人商號能比擬。

合議庭認為,在法定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範圍中,判決不宜偏向低度刑期,但考量高振利積極配合補繳稅款及罰緩共9000多萬元,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判處合併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10503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