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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首創 溪流廢水列總量管制

2016/2/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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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日電)桃園市政府創全國先例,以總量管制方式,劃設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為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區,未來在一級管制區內,不再核准工廠排放含重金屬廢水的申請。

環保局副局長劉建中今天表示,為了防制工業廢水排放,污染農地污染,環保局首創全國先例,針對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劃定為總量管制區,將埔心溪上游支流黃墘溪集污區劃定為第一級總量管制區,另外,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其他範圍為第二級總量管制區。

環保局指出,管制污染物包括銅、鋅、鎳、鎘、總鉻及六價鉻等六項重金屬,農業引灌的河流或水體水質中,不符合灌溉用水標準的地區被劃設為一級管制區。列為一級管制區後,製程中會排放這六項重金屬的工廠將不得設立。

環保局表示,這項標準,對於既有的工廠而言,排放標準也從現行的「放流水排放標準」加嚴至「灌溉用水標準」,如違規經撤銷許可後則不再核發。其他列為二級管制區內工廠放流水則也採取嚴格標準。10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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