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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葉驥權益升遷獎懲不受影響

2015/12/29 17:20(12/29 21: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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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29日電)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前往楊梅分局慰勉基層警察,他說,依市警局調查報告,楊梅分局員警葉驥依照規定執行職權,其權益、升遷、獎懲也不受司法判決影響,也不會讓他負擔罰金。

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葉驥,2014年追捕通緝犯時,因開3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遭最高法院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依市警局調查報告,葉驥在執行公務時,係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示警及自衛,屬必要的正當防衛,並無不當。

鄭文燦說,為維護警察同仁的權益,桃園市府不會讓葉驥負擔18萬元的易科罰金及後續費用,未來的升遷、獎懲也不會受到此事件影響,他要給同仁更大支持,讓在第一線維護治安的警察能受到肯定及保障。

他指出,桃園市府做出的行政調查報告認為葉驥是因公執行勤務,且通緝犯在警察追捕過程中有倒車、企圖撞倒警察的行為;如果員警不夠警覺,可能會在執行公務時受傷,甚至發生意外。此外,葉驥是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朝通緝犯腿部開槍,並未刻意射擊致命部位,法院的判決結果對警察同仁並不公平。

鄭文燦說,警察執勤時的用槍時機皆經過完整的勤務訓練,一定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使用槍械,未來警察在盤檢或執行各項勤務時必須提高警覺,避免發生員警受傷事件。1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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