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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夾黃金出境 遭航警查獲

2015/12/2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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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機場20日電)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昨晚查獲香港旅客攜帶黃金4公斤闖關,因違反規定,移請海關處理,黃金還回女子,但無法出境。

航警局安檢大隊第二隊警員昨晚在執行第二航廈出境安檢線X光儀檢視勤務時,查獲香港籍廖姓女子,手提行李內攜帶4塊黃金(每塊l公斤),合計4公斤,價值換算近新台幣500萬元,已違反旅客攜帶金銀外幣、人民幣、新台幣及有價證券出入境限量規定。

這名旅客說,黃金是友人贈送的,也認為「才4條而已,1條也沒多少錢,為什麼還要申報」。航警最後將全案移請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處理。

海關指出,旅客攜帶黃金總值超過美金2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並辦理報關驗放手續。10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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