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費97%申報率 首期徵收3千萬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9日電)環保署水保處今天表示,首期水污費於5月開徵至11月初截止,全國有5359家系統業者完成申報,徵收金額達新台幣3058萬餘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處說明,今年3月31日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從5月1日起先針對畜牧業以外的事業及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開徵水污費,7月1日起申報繳納104年第1期(5月1日至6月30日,共2個月)的水污費,徵收列管對象有5500家,申報率97.4%。
水保處表示,在相關計費配套措施下,這期約有78%事業申報費額在1500元以下,對多數業者的影響有限。
為鼓勵業者污染減量,排放水質若低於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者,依污染減量多寡予以8折至1.5折不等優惠。水保處補充,開徵初期為減緩對產業衝擊,第1年(104年)費額減半徵收,逐年遞增10%至第6年(109年)才會全額徵收。
水保處這次在全國辦理15場說明會,也設置4條專線供各界諮詢,至10月底受理諮詢電話達8000多通。此外提供多元化繳費通路,業者可在系統列印電子化繳款單後,到4大超商、農漁會信用部或金融機構繳費。
分析首期徵收水污費各類申報項目,屬事業者共有5286家申報,申報費額新台幣2410萬1805元(占78.8%)。前3名行業別依序是「金屬表面處理業」814家、「電鍍業」628家及「醫院、醫事機構」474家。
申報總費額前3名依序為「造紙業」(330萬9883元)、「印染整理業」(305萬4673元)及「發電廠」(264萬5637元)。
另外,屬於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則有73家,申報費額648萬382元(占21.2%)。
申報家數前3大縣市依序為:桃園市910家、新北市773家及台中市745家。
環保署提醒,逾期繳納業者,除會按日加計利息外,逾期90天仍未繳納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另處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報繳當期不可以適用濃度優惠費額。呼籲還未完成本期水污費報繳的事業,儘速完成繳納,以免受罰。1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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