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無薪假 勞動局:須取得勞工同意
2015/11/6 15:58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6日電)中華映管傳出從今年11月10日起實施無薪假,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無薪假實施不得超過3個月,且須取得員工同意協議書後才可實施,否則將觸法。
中華映管證實將實施無薪假,預計從今年11月10日起實施,到明年12月31日,每個月初都會重新檢視狀況,華映強調,盼以無薪假來取代大規模裁員方式。
華映說明,每月初將會與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定期提報當月實施天數與日期。未來將視整體面板產業環境及公司營運狀況,再決定恢復正常週休2日上班的時間,華映期望全體同仁共體時艱,度過這波景氣寒冬。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今天下午表示,並未收到華映正式的無薪假申請,但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已主動連繫華映到於勞動局說明。
勞動局說,全案已請華映務必要徵得將受影響員工個別同意,並依規定通報勞動局。
對於華映提出將11月10日實施無薪假措施,但勞動局表示,已告知一定要等取得全部受影響員工同意協議書後,才可實施;如未取得勞工同意實施無薪假,將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之虞,將派員檢查辦理。
勞動局也說,無薪假實施期間不得超過3個月,如有延長期間必要,應重行書面徵得勞工同意,才能實施無薪休假。10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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