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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不起訴 鄭文燦盼查航空城公司

2015/9/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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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8日電)去年桃園市長選舉期間,前桃園縣長吳志揚提告包括桃園市長鄭文燦等4人誹謗罪和意圖使人不當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天將鄭文燦等4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去年市長選舉期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蕭美琴及市議員楊家俍,指控前桃園縣府桃園航空城公司,涉嫌以公費考察名義帶妻兒出國,以公費核銷,前縣長吳志揚提告包括桃園市長鄭文燦及上述3人誹謗罪和意圖使人不當選。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今天認為,一行人已盡查證義務,且吳志揚的財產等屬可受公評之事,將鄭文燦等4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此不起訴處分,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從不起訴處分更可讓大眾了解,針對過去舊縣府時代的違失,確實應該查明清楚,桃園航空城公司在103年度之前的經費使用問題,由於有涉及各項爭議,桃園市政府在今年已經完成行政調查,將不合理之處整理清楚,移送廉政署,並且提供地檢署。

張惇涵表示,目前仍有案件正在司法調查程序中,其間是否有涉及違法情事,鄭文燦的態度是,司法應該會、而且也有能力查明清楚,釐清案件始末,市府同仁會配合檢方進行調查,鄭文燦不預設任何立場,也期昐司法查明真相、勿枉勿縱。10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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