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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住宅案 葉世文續押

2015/4/2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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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今天出庭請求交保說,患有心臟病及高血壓,若逃亡死路一條,且像味全前董座魏應充都獲交保,但高院審酌他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續押。

合宜住宅案,台北地方法院3月20日依貪污等罪,判決葉世文有期徒刑19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3317萬5000元。

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召開移審接押庭。

葉世文在庭上表示,他在海外沒有資產,若逃亡就是死路一條,他患有心臟病及高血壓,每天都服藥,若逃亡,也是死路一條,因本案至今被押快11個月,他雖然犯錯,但有權利為自己辯護;他在本案有自白,也有繳回不法所得,卻遭判19年,量刑過重,希望法官能給予交保。

葉世文舉例,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汙案,後來獲交保,還有味全前董座魏應充及台北巿殺警案的被告也都獲交保。

法官審酌後,認定葉世文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有羈押必要,諭知續行羈押。10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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