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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請假被開除 法官認曠職無誤

2015/4/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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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4日電)曾在超市擔任副組長的陳姓男子,以LINE先後3次向店長請假,結果曠職12天未到班遭開除,法官認曠職無誤,判超市只需付陳男加班費。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陳男民國102年7月1日因胸痛至醫院求診,並立即將藥單照片以LINE傳給店長邵男請假,邵男回覆要陳男好好休息,12天後,陳男又以LINE向邵男請假,邵男回覆「YES」,陳男認為請假獲准。

不料,人事課7月10日傳簡訊全體同事稱,陳男自7月4日起連續曠職超過3天,予以開除處分,並將陳男自LINE群組刪除。陳男不服提告,指控資方不當解僱違反勞基法,請求給付資遣費、加班費等。

資方認為,曾多次試圖聯繫陳男卻找不到,且陳男在7月前即已在外設立公司,又自行退出LINE群組,才依勞基法規定將他解僱。

法官認為,依據陳男服務超市的工作規則,普通病假必須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陳男並未合法請假,屬曠職無誤。今天判處超市不需給付陳男資遣費,只須支付加班費新台幣22萬7000元。1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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