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男曾遭逮 疑心生不滿燒警車
2015/3/19 23:11(3/20 00:0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9日電)涉嫌放火燒警局旁警車的法國籍李姓男子有碩士學歷且是酒商,迎娶台灣籍女子後在台定居,卻因順手騎走他人機車遭逮後被判刑。警方今天說,李男可能是心生不滿才犯案。
位於松山火車站旁的松山派出所後方停車場,18日凌晨3時傳出火警,警消獲報後趕往現場,10分鐘內撲滅火勢,但仍有11輛警機車燒毀、2輛半毀以及2部警車遭波及,右側保險桿、燈殼燻黑、融化,無人員傷亡,財損估計約新台幣50萬元。
松山警分局長吳坤旭表示,原台北市消防局鑑定朝「自燃」偵辦;但正式火調報告出爐前,決定謹慎以對,以「人為縱火」偵辦。
吳坤旭說明,警方查出,來台多年的法國籍40多歲李男涉重嫌,李男2年前透過網路賣機車,和買家交易結束後,準備離開時,發現停在八德路附近的1輛機車未拔鑰匙,李男順勢把車騎走。
警方調監視器發現李男涉案,約談他到案說明,李男否認犯案,松山分局訊後仍依竊盜罪嫌把人移送地檢署,李男遭法院判刑後,再提上訴但遭駁回。
警方研判李男疑因涉及竊盜案遭判刑後心生不滿,18日凌晨先騎機車到建國北路和民族東路附近,再轉騎腳踏車到松山派出所附近後換上雨衣等裝備規避監視器拍攝,之後放火燒毀警用汽機車。10403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