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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批反服貿抗爭 警記過二次

2014/12/2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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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中市蘇姓員警在反服貿抗爭期間,於臉書貼文「停休。北上立法院抓女暴民」等語,遭判刑確定。公懲會日前議決將他記過二次。

判決書指出,33歲的中市蘇姓員警因不滿抗爭者與警方衝突,在臉書社交網站留言「王八蛋,這些人出門被車撞死」、「看警察不爽,請直接到派出所單挑」等語。

此外,蘇姓員警原排3月20日及21日輪休,但因要北上支援而被取消,於臉書上留言「停休。北上立法院抓女暴民」、「套子我帶了」等具恫嚇文字;他3月24日又在臉書留言「要噴水了喔,要看穿幫要看穿幫秀趕快鎖定新聞Live喔」。

蘇姓員警在臉書留言被網友擷取轉貼。台中地檢署將蘇姓員警依恐嚇公眾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8月底判蘇姓員警3月徒刑,緩刑2年,並應支付新台幣2萬元罰金,全案因未上訴,9月22日確定。

台中巿政府將蘇姓員警送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公懲會認定蘇姓員警犯刑法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經審酌他的行為動機、目的、所生損害及犯後態度,議決懲處記過二次。10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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