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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杓刺死廚師 男判刑12年

2014/12/1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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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3日電)林姓男子在去年因買便當猶豫不決,竟火大拿鋁製湯杓痛擊刺死廚師。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林男有搶奪等前科,平時打零工,是台北市長安西路一家便當店常客,店員抱怨他脾氣差,每回點菜都折騰半天。他於去年7月間到便當店買晚餐,為了要外帶還是內用猶豫不決,女店員催促他,他聽了不悅怒罵,「妳這什麼態度?」,兩人開始爭吵。

便當店廚師聽見林男大小聲,氣得拿伸縮鐵棍前去質問「你要買就買、不買就離開」,林男順手拿起湯杓攻擊廚師頭部,廚師也還擊,林男打到湯杓都斷了,還拿斷湯杓猛刺廚師頸部。

廚師送醫急救傷重不治,林男主動向警方自首。廚師家屬求償,法院判決林男應賠償新台幣651萬元。至於刑事部分,他辯稱是為了自衛而反擊,但法官未採信,根據目擊者證詞等證據,認定他有殺人犯意。

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15年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後,法官根據醫院精神鑑定報告,認為他有中度智能障礙的心智缺陷,辨識行為違法能力較低,改判處12年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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