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胞妹賄選 嘉縣女子起訴
2014/12/2 14:41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日電)嘉義縣溪口鄉一名52歲女子,涉嫌為參選鄉民代表的胞妹賄選,今天被嘉義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表示,被告為讓胞妹當選,於今年11月間涉嫌以每票新台幣500元代價替胞妹買票,並將賄款交給朱姓、魏姓2名女子,囑託2人及其家人票投胞妹。
起訴書指出,被告將現金1000元賄款交給朱姓女子,1500元交給魏姓女子,總共替胞妹買5票,案經嘉義縣調查站查獲,依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選罷法將被告提起公訴;朱姓、魏姓2名女子則依妨害投票罪起訴。10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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