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男判7年 雄檢待囑託執行
2014/11/25 16:48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5日電)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案判刑7年確定,因陳哲男的戶籍在高雄,如果北檢囑託,雄檢收到後辦理執行發監。
陳哲男被控任總統府副祕書長時,自稱願協助擺平司法官司,陸續向有案在身的前新偕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梁柏薰收受新台幣600萬元。梁柏薰後來發現陳哲男根本無法疏通司法案件,民國93年在香港開記者會爆料全案。最高法院20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陳哲男7年徒刑定讞。
高雄地檢署今天表示,已接獲北檢電話通報,並派人查訪陳哲男先前登記設籍的聯絡住址,待北檢送達相關卷宗和囑託執行。
依照囑託執行發監程序,雄檢一旦接獲北檢送達的相關卷宗和囑託執行後,預定於2、3星期內執行。10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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