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社會交代 彰檢求魏應充重刑
2014/10/30 11:33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30日電)彰化地檢署起訴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檢方指出,檢察官辦案不能無視外界的聲音,而且法律也沒有規定不能具體求刑。
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製油案,7名被告中,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遭求處有期徒刑30年、前頂新製油公司總經理常梅峰則遭求刑25年,頂新製油代理董事長陳茂嘉以及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各遭求刑18年。
由於監察院曾要求檢察官起訴不得具體求刑,檢方指出,他們起訴後具體求刑,主要是認為社會民眾有這樣的期待,檢察官辦案不能無視外界的聲音,而且法律也沒有規定不能具體求刑,因此檢察官在撰寫起訴書時才會向法院具體求刑。10310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