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歐盟重罰蘋果616億元 指濫用音樂串流市場地位

2024/3/4 22:01(3/4 22:4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紐約曼哈頓第五大道蘋果直營店。(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紐約曼哈頓第五大道蘋果直營店。(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4日專電)歐盟執委會今天宣布對蘋果公司(Apple)處罰18億歐元(約新台幣616億元),主因蘋果的應用程式商店限制音樂串流程式開發者告知消費者在蘋果平台外有更便宜選擇,濫用市場主導地位。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主管市場競爭的執行委員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在記者會說明,因蘋果的應用程式商店向開發者收取30%手續費,使得消費者在這個平台訂閱程式的價格較貴,雖然消費者也能在其他地方訂閱,但蘋果對此設下不利於公平競爭的條件。

執委會特別標舉蘋果禁止音樂串流程式開發者在蘋果的iOS平台向消費者提供完整資訊,是這次重罰主因。例如開發者不能告訴消費者其程式在蘋果商店內訂閱與在別處訂閱的價差,也不能提供消費者引導到開發者本身網站的連結等。

維斯塔哲指出,蘋果這項持續近10年的作法,傷害了開發者的利益和消費者的選擇機會,違反歐盟競爭法。她並說此案彰顯了競爭法規在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扮演重要角色。

執委會新聞稿進一步說明處罰18億歐元的計算是根據除了2006年歐盟罰金指引,還另加一筆金額,以便「足以對蘋果及類似規模的公司產生遏阻效果」。

歐盟自2020年6月起立案調查蘋果公司對程式開發者施加的交易條件是否違反競爭法。蘋果若不服這次裁罰可提申訴,包括向歐盟法院提告。

訂閱《國際新聞》電子報 第一手掌握世界最新脈動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此外,包括蘋果、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Amazon)、臉書母公司Meta等6家被歐盟執委會指定為「守門人」(gatekeeper)的大型網路企業,旗下共22個平台將自7日起正式受歐盟「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管轄。

數位市場法旨在避免大型網路平台壟斷市場,例如應用程式(app)商店限制開發商和消費者只能使用自家集團支付工具、無法連結到其他平台等,較傳統競爭法規對數位市場有更具體規範。(編輯:韋樞)11303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