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遭判5年 三星少主行賄案上訴開庭
2017/10/12 18:28
(中央社首爾12日綜合外電報導)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今天再度出庭,為行賄遭罷黜前總統朴槿惠遭判5年徒刑上訴,檢方求處更長刑期。
法新社報導,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8月因賄賂、偽證及其他與三星向朴槿惠密友崔順實行賄相關罪名遭定罪,李在鎔的律師團隊堅稱他是無辜的。
首席律師李仁在(Lee In-Jae,音譯)在首爾高等法院(Seoul High Court)說:「只看證據的原則被拋諸腦後」。
根據原判決,李在鎔支付89億韓元(790萬美元)賄款換取利益,包括政府支持他在父親2014年因心臟病臥床不起後順利繼承三星經營權。
李在鎔身穿深色西裝和白襯衫,未打領帶,一臉愁容現身法院,他的律師團堅稱支付那些款項並非行賄,而是用來支持運動員的捐款,其中包括崔順實擅長馬術的女兒。
李仁在說,沒有實質證據支持李在鎔2014年會見朴槿惠時,曾要求給予政策優惠的指控。
因相同罪名遭定罪的4名三星高階主管也出席上訴庭聽審,他們先前分別被判4年徒刑和緩刑等。
檢方也針對原判決裁定李在鎔在部分行賄指控獲判無罪提出上訴,要求判處5人更重刑期。(譯者:中央社劉文瑜)1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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