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總統彈劾的二三事 帶您初步掌握
(中央社華盛頓17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總統川普在「通俄門」案調查中面臨妨害司法的嚴重指控,本案過去一週在華府格外沸沸揚揚。即便白宮忙於滅火,但在民主黨人的猛烈批評中,已可嗅出敏感的「彈劾」氣味。
法新社報導,川普被控要求前聯邦調查局(FBI)局長柯米(James Comey),在針對前國家安全顧問佛林(Michael Flynn)與俄羅斯往來的調查中放過佛林,以及為遏止FBI調查川普陣營大選期間可能勾結俄國而開除柯米,讓自己身陷風暴。
過去不曾有美國總統經彈劾程序下台。1868年的強生(Andrew Johnson)及1998年的柯林頓(Bill Clinton)2位總統,在彈劾於眾議院通過後,最終還是被參議院擋下,保住總統職位。
至於捲入水門案醜聞的尼克森(Richard Nixon)則於1974年請辭下台,躲過了幾可確定會被國會通過的彈劾。
法新社針對以彈劾拉下美國現任總統這項顯少運用的工具整理如下:
● 運作方式
美國總統的彈劾分兩階段過程。如果國會議員認為總統構成美國憲法所稱「叛國、賄賂或其它重罪和輕罪」時,他們可能啟動彈劾條款。
第一階段在眾議院表決,只需簡單多數即可通過。案件接著進入第二階段的參議院辯論,但須獲參院100席中2/3多數通過,彈劾才告成立。
若參議院表決達到彈劾門檻,總統就遭罷黜,沒有上訴管道;若未達彈劾門檻,總統就能保住職位。
● 法院的角色
在美國總統彈劾程序中,法院全無任何角色可言。
康乃爾法學院法律系教授歐林(Jens David Ohlin)說:「彈劾決定過程不經司法覆核,所以只需國會確信川普犯下重罪或輕罪。」「他們是重罪或輕罪是否成立最終的法官」。
● 川普要被彈劾了嗎
彈劾程序尚未開始,有可能根本不會開始。
雖有部分民主黨眾議員呼籲起草彈劾條款,但大多數國會議員擔心淪為單一政黨的運動,因此按兵不動。資深民主黨人認為,彈劾仍言之過早,本案真相須先予釐清。
不過數名國會議員點出,光是妨害司法就足以構成彈劾。有報導指川普2月要求柯米放過佛林,這是針對川普妨害司法的最新指控。而柯米據說將川普疑似提出這項要求的會面過程寫在備忘錄裡。
目前國會議員正迫不及待希望柯米受邀到國會作證,對事件首度提出他自己的版本。(譯者:中央社陳亦偉)1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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