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美國會提對台軍售平等待遇條款

2016/4/29 08:0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8日專電)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提出的「2016亞太海洋安全倡議法案」,當中包括「對台軍售平等待遇」條款,條文要求行政部門須依相同間隔執行軍售,未來5年每年向國會報告。

參院跨黨派提出的「2016亞太海洋安全倡議法案」牽涉區域內多國,除了早前傳出由國務院與五角大廈共同參與的「海洋安全倡議」中,新加坡、汶萊與台灣在有需要的情況下,須提供他國訓練協助資源,對台軍售也出現在法案中。

法案條文寫到,美國總統須確保美方對台軍售要在相同時間間隔、過程與細節內執行,並依據武器輸出控制法,美國裝備移轉至他國的規定,行政部門須向國會提出正式通知。

此外,「2016亞太海洋安全倡議法案」執行後1年之內,國務院與國防部的督察長每年需就對台軍售事務,向國會相關委員會說明及報告,行政部門的報告須連續進行5年。

參院外委會研擬的法案牽涉亞太多國,法案條文還確認美日安保條約範圍可至尖閣群島(釣魚台)。

參院外委會提出的南海法案牽涉多個行政部門與委員會,原始條文是否會過關,議員會提出哪些修正案,都是未來觀察重點。10504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