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對旅外越僑實施免簽
2015/10/1 10:24
(中央社河內1日電)「首都安寧報」今天報導,越南政府日前頒布一項新規定,自11月15日起,針對旅外越僑、越南公民或旅外越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實施免簽入境規定。
根據規定,可享受免簽入境待遇的對象,必須持有效期至少1年以上的外國護照、持有越僑證明證件、擁有旅外越僑或越南公民的外籍配偶和子女的證明文件,以及不屬於禁止入出境對象等條件。
按規定,免簽證有效期最長5年,至少比護照有效期少6個月。旅外越僑可在越南駐在國的外交機構申請免簽證,對於已入境越南的越僑若想申請免簽,可向越南出入境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10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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