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美代表處 掛上外交車牌
2015/2/25 10:42
(中央社記者鄭崇生華盛頓24日專電)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公務車已陸續換上美國國務院核發的外交車牌。這是雙方斷交36年後,中華民國駐美官員終於能比照世界其他各國的外交人員,享有同等待遇。
國務院「外交使節團辦公室」(OFM)主管各國駐美外交人員的相關事宜,核發車牌為這一辦公室下的「外交機動車輛辦公室」(DMV)主責。
OFM去年12月公布,新增E開頭的外交車牌。今年初,駐美代表處的20輛公務車已換上「EAB」開頭的外交車牌,和其他D、C、A、S開頭的外交車牌一樣,車牌左上角有美國國徽、右上角有OFM字樣,車牌中間正下方則註明「由美國國務院核發及所有」。
美國外交車牌過去有4類,D為大使館的外交官、C為領事館外交官、A為美洲國家組織、S則是任職於大使館但不列入外交官名錄。
OFM於2007年為外交車牌改版,變成藍底配上方醒目紅色,這次新增E開頭的車輛,也採同一樣式,E和S開頭的外交車牌相同,在紅色上方未註明「DIPLOMAT」外交官字樣。
據了解,駐美代表處的20輛公務車都已換上外交車牌,其他各組外交人員則已陸續繳交相關資料統一送件,待分批換發。
國務院未說明E開頭字樣代表何意義,照推斷,應是專為中華民國駐美各處量身訂做。
喬治亞州和伊利諾州州議會過去曾立法,讓中華民國駐亞特蘭大及芝加哥辦事處使用標註「外國政府」的特別車牌,引來國務院不滿。經交涉,兩辦事處公務車牌可以掛「Foreign Organization」外國組織機構的車牌,華府代表處後來也使用同樣標有「外國組織」的車牌。
相關人士指出,這是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36年後,在多年努力下,逐步爭取到駐外人員應有的外交對待。1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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