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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馬來西亞警方扣留4天 歌手黃明志獲釋

2018/2/2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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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6日專電)歌手黃明志因賀歲歌「狗一樣」音樂影片涉嫌侮辱宗教而遭馬來西亞警方扣留,4天扣留期屆滿後,今天獲得保釋外出。

  黃明志今天下午1時45分在朋友與律師陪同下,完成保釋手續,戴著灰色絨帽與口罩走出警察局,他拒絕受訪,直接搭上一輛轎車離去。

  馬來西亞全國總警長弗茲(Mohamad Fuzi Harun)之後發表聲明,表示警方已完成黃明志的調查,將報告呈交副檢察司,看檢方是否提控或延扣黃明志。

  黃明志的新歌「狗一樣」MV於上週公開後,有人指控影片裡頭戴著狗頭套的舞者在清真寺附近跳著不雅的舞蹈,觸犯宗教敏感線,呼籲馬來西亞政府調查。    馬來西亞警方針對黃明志的歌曲,分別援引刑事法典第298條,挑起或蓄意侮辱,以言詞等傷害他人宗教感情,及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調查事件,並與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合作。

  如果罪名成立,前者可罰款5萬令吉(約新台幣37萬4000元)或不超過1年監禁,或罰款加監禁;後者則是每日罰款1000令吉,而且判決後如果不撤下先前發布的內容,將會持續受罰。(編輯:郭中翰)107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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