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公寓頂樓斜屋頂 北市取消留設避難空地7/1上路

2023/6/29 16: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7樓以下、20年以上建物頂樓蓋斜屋頂防漏水,7月1日起取消留設避難空地,頂樓將可全蓋斜屋頂。

北市府建築管理工程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為解決老舊建物屋頂漏水狀況,民國95年訂定合法建物為防漏水,可申請在頂樓蓋斜屋頂,並規定靠近道路側應留設約9平方公尺的無頂蓋避難空地,但仍無法解決民宅屋頂漏水困擾。

建管處表示,為因應市民生活需求,日前邀建築師公會及消防局研議,經討論後,考量興建在頂樓斜屋頂,因附近不得搭設牆壁,屬開放空間,不容易蓄積高溫或濃煙,因放寬斜屋頂高度至2.1公尺,市民若遇火警等災難可暫時避難,決定取消留設避難空地規定。

建管處指出,取消頂樓斜屋頂留設避難空地的新規定將在7月1日生效,市民有需求可依規定申請,且不可自行違法搭設加蓋,另會不定時稽查已申請搭設並核准在案的斜屋頂,提醒不可二度施工,避免觸法,如派員稽查發現有增建,會優先查報拆除。

建管處原規定,為防漏水,允許7樓以下、20年以上建物頂樓可蓋斜屋頂,但限制屋脊高度1.5公尺,被民眾反映過低,影響用途。

為確保消防救災及防漏水,建管處在110年底放寬頂樓斜屋頂屋脊高度2.1公尺以下、屋簷1.8公尺以下,不可搭蓋牆壁、門窗,屋簷不得突出女兒牆外緣,否則以違章建築查報拆除,建材應為非鋼筋混凝土及不燃材料。(編輯:張銘坤)11206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