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遷新址引疑慮 新北:醫療廢棄物需委託處理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8日電)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醫事審議委員會已通過中祥醫院遷址,但新址的建物公安與廢水處理需分別申報核准後才能營運。中祥醫院說,一切依法申請並經核准,會持續溝通。
新北市中祥醫院計畫遷移到中和區遠東工業區的新址,引起中和遠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在新址裝修大樓外,張貼海報抗議醫院進駐,表示擔心「造成環境污染、影響住宅結構安全、罔顧園區住戶生命」。
中祥醫院行政管理部主任李詩年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中祥醫院成立於民國83年,評定為地區醫院,民國98年經衛生局核定為急性病床20床,呼吸照護病床16床,觀察床2床。他說,依照目前病床數申請遷移,只是普通醫院門診,並非設置長照機構。
他說,法規也都規定如何處理醫療廢棄物,會依法申報與處理,「如果不合規定,市府絕對會處罰」,建築物裝修也都會向市府申請。至於社區關切的電梯動線規劃部分會研商解決;對抗議內容,會透過租賃的房東持續向管委會溝通,理解訴求。
新北市府環境保護局今天以文字說明,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設置20床以上的醫療業者,營運前需取得廢污水管理計畫,才能排放廢污水,否則會受處罰。
環保局說,至於事業廢棄物的管理,洗腎診所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環保局審查核准後才能營運,並應定期申報,廢棄物應委託合格業者清理;屬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應委託甲級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環保局說,初步調查,目前這家醫療業者尚未向環保局提出申請;未來若提出申請後,定將依法審查。
新北市衛生局今天也證實,中祥醫院遷址案已經通過新北市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不過,是老舊醫院遷移新址,不是新設立長照機構。
衛生局說,洗腎診所的廢水處理,須提出水污染防治計畫交由環保局審核;而建物使用用途則由市府工務局處理;只要診所內部空間符合相關法規,衛生局就會核准設立,醫院才能進駐新址啟用營運。
遷移新址的轄區碧河里里長賴清華今天接受電訪表示,當地多為工業區,且工業區內的民眾比較少經過新址的建一路、中山路口,不清楚管委會的抗議動機。(編輯:李錫璋)1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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