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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房屋稅爭議 南市府:法院判決合法

2018/7/24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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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4日電)台南市政府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引起外界批評調漲房屋稅爭議。市府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台南地方法院分別就2件爭議案做出判決,認定調整舊房屋標準單價合法,程序沒有瑕疵。

台南市政府指出,台南地院於今年6月19日及7月5日,分別就台南市房屋稅2件爭議案件作出判決,認定台南市調整舊房屋標準單價合法。

台南市政府新聞稿指出,判決書中載明,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法令調整房屋標準價格的決議,未違反租稅法定主義及法律保留原則。一併調整舊房屋標準單價,主要是考量租稅公平原則;因坐落於同一區的房子所享受到的公共建設服務是相同的,不因房屋新舊而有不同待遇。配合民國90年6月房屋稅條例第11條修正,訂定90年7月1日以後設籍的新舊房屋都適用,依法有據。

台南市政府指出,台南市105年調整的舊房屋標準單價,是自「新年度」、也就是課徵106年度房屋稅時才適用,只向將來發生效力,所以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台南市政府指出,判決證明市府調整房屋標準單價於法有據,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規定,希望有心人士不要再混淆視聽。10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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