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款不必帶錢包 嘉義分署提供行動支付
2018/3/14 17:29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4日電)「繳納欠稅、罰款或其它費用,可以不必帶錢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從今天起提供行動支付,避免民眾攜帶現金的不便及遺失風險。
嘉義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提供義務人更多元、更便利的繳納案款管道,嘉義分署與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簽約合作,自即日起提供義務人以行動支付繳納案款。
嘉義分署表示,過去分署辦理行政執行案件,義務人除了到場以現金、刷卡,或購買郵政匯票繳納外,欠款未滿新台幣2萬元的國稅、地方稅、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違規罰鍰等案件,還可至4大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款。
為了方便繳款,義務人從今天起也可選擇至嘉義分署,臨櫃以智慧型手機行動支付案款,擺脫沉重的現金鈔幣,輕鬆付款。(編輯:劉政權)10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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