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要復工 北市:還要都審等程序
2017/6/9 21:17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9日電)大巨蛋防火避難變更已取得內政部核發認可書,但是復工無法一步到位,台北市政府今晚說,遠雄還要完成都市設計審議、環境影響差異評估、變更建照等程序,大巨蛋才能復工。
遠雄於民國103年向內政部提出大巨蛋第2次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經由台灣建築中心評定通過,於5月3日發給遠雄評定書,其後內政部受理遠雄備齊評定書等申請資料,於6月8日核發認可通知書。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林洲民、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今晚開記者會說明大巨蛋後續。林洲民說,大巨蛋因有17座逃生梯消失,才被勒令停工,遠雄去年12月遞件資料中有加回7座逃生梯,現場還未看到。
林洲民表示,台建中心負責審查建築物防火避難,都市審議不是台建中心審查範圍,且大巨蛋園區涉及都市防災議題,遠雄取得內政部認可通知書是第一步。
他說,大巨蛋案是通案非個案,跟所有工程一樣,都要遵守審查程序,遠雄應盡速完成都市設計審查、環境差異影響評估、變更建築執照,就可申請復工,預計遠雄很快遞件。
至於大巨蛋何時復工,林洲民強調,只要遠雄完成這些審查程序就可復工。
都發局補充說明,大巨蛋第2次性能審查變更設計,遠雄是在市長柯文哲上任前向內政部提出,由於性能審查條件與民國100年原建築執照條件明顯不同,因為遠雄報告書檢附不全,台建中心104年7月才進行第一次預審。
都發局說,設置7項基準的1、4、7項屬台建中心審查,其餘都市防災部分屬北市權責。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表示,遠雄必須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內容,才會進行後續的環差審查和討論。1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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