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日式古蹟出售 新北:逕自移轉可開罰
2017/5/30 13:3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新北市30日電)房地產網站疑出現市定古蹟臺陽礦業公司平溪招待所出售廣告,新北市文化局今天表示,古蹟所有人逕自移轉古蹟所有權,未依規定事先通知主管機關,恐面臨相關罰則。
新北市文化局指出,過去一年關於臺陽礦業公司平溪招待所可能出售一事時有傳聞,文化局也曾多次聯繫古蹟所有權人並獲所有權人允諾,若須出售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房地產網站最近出現疑似出售的廣告,文化局指出,依據文資法第107條規定,移轉私有古蹟未事先通知主管機關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古蹟所有權人也應善盡古蹟管理維護責任,若未依主管機關核定計畫落實,依文資法第106條規定也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文化局指出,臺陽礦業公司平溪招待所土地為文化局所有,建物本體於民國92年經文化局公告指定為古蹟,為古蹟修復活化再利用,於96年完成古蹟調查研究,同時向中央爭取古蹟修復工程經費補助,並於101年3月完成修復工程,現由古蹟所有人負責營運管理,採預約制供民眾參觀。
文化局表示,一定會要求古蹟所有人落實管理維護之責任,私有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一樣也都是公共財,不管所有權人歸屬為何,市府一定都會確保文化資產的安全與價值。10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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