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雙北專用垃圾袋不同 花蓮採透明袋稽查
2017/4/27 16:44(4/27 17: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7日電)花蓮縣無焚化爐,垃圾運至宜蘭利澤焚化爐處理,環保局長饒忠今天表示,若分類沒確實,常整車退回造成公帑浪費。因此推動透明垃圾袋,讓稽查人員清楚檢查,和雙北的專用垃圾袋不同。
花蓮縣環保局日前宣布,今年5月1日起,推廣民眾使用透明垃圾袋,宣導期2個月,7月1日起全面使用透明垃圾袋。有部分民眾誤解,以為需另付費購買專用透明垃圾袋,引發不滿議論。
花蓮縣環保局今天邀集各鄉鎮市清潔隊長舉辦說明會,希望加強宣導以釋眾疑。
饒忠指出,由於花蓮縣沒有焚化爐,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壽豐鄉、秀林鄉及瑞穗鄉6鄉鎮市垃圾,須北運至宜蘭利澤焚化爐處理。除了處理費用外,焚化爐也有承載限制及壽命,面對現今越來越便利的生活,製造的垃圾量恐怕會越來越多。
為使花蓮縣垃圾源頭減量、提升資源回收成效,饒忠說,去年5月起,公務部門全面使用透明垃圾袋,資源回收量較104年5至12月同期增加4345.38公噸,全縣垃圾清運量則較104年同期減少1599.86公噸,約減量4.23%。
另外,垃圾轉運焚化處理費用節省約新台幣316萬元,資源回收物變賣金增加約355萬元,成效顯著。
饒忠說,民眾丟垃圾時,若被清潔隊人員抽查破袋,發現分類不確實,是可依法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但目前都以勸導方式請其回家分類好隔日再丟。實施透明垃圾袋政策後,可代替破袋稽查的不便,以及減輕執行機關人力負擔,加強落實垃圾分類,互蒙其利。10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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