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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檢舉違法遭懲處 北市:依法處理

2017/3/22 11:24(3/22 12: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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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2日電)台北市府發言人劉奕霆今天針對極限運動中心公務員檢舉反遭懲處案表示,此案發生在民國100年,後續依規定懲處,只要同仁舉報都依法處理,也會追討後續不當利得。

媒體報導,北市極限運動訓練中心疑遭中華民國極限運動協會占用長達5年,柯文哲打算追討該協會5年租金的不當得利,共新台幣106萬元,但體育局至今毫無動作。

內容提到,在體育局負責管理極限運動訓練中心的董姓公務員,曾向上級多次反映,但都未有回應,直到2年前,體育局新調來1名會計主任,董男再度反映,該主任在局務會議提出,訓練中心遭占用案才爆發,但董男卻因行政疏失,被記2支申誡。

劉奕霆22日上午受訪表示,此案發生在民國100年,當時已有同仁曾向市府報告,而柯文哲上任後也要求內部處理,不管後續懲處或追討不當利得,市府相關局處都會開詳細會議,也有通報給柯文哲,後續會依流程和規定懲處。

至於公務員檢舉卻遭懲處是否擔心引發寒蟬效應,劉奕霆說,應該不會,柯文哲上任後所處理的案件非常多,秉持都是公開透明和依法行政,只要是同仁舉報都會依法處理。

劉奕霆表示,事情爆發後,體育局和相關局處已針對此事開過很多會議,且相關流程已簽報到市府,市府後續評定後會定案,也會追討不當利得部分。10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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