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員限女性 早餐店性別歧視罰15萬
2017/2/20 18:02(2/20 18: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0日電)新北市府勞工局今天公布今年第 1波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名單,板橋區雅米早餐因為拒絕男性求職,被認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7條規定,遭調查確定,裁罰新台幣15萬元。
住在板橋的男子去年9月向新北市府申訴遭性別歧視,他打電話到板橋區雅米早餐店應徵服務員,早餐店一聽到求職者為男性,立即表示「我們不聘請男生」為由拒絕。
市府勞工局受理後,由承辦人喬裝求職者,對早餐店電話測試、調查並錄音存證,果然發現雅米早餐店直接拒絕男性應徵。
早餐店負責人到勞工局接受訪談時表示,「外場要穿裙裝,為統一服裝,所以只招聘女生。」、他還說,「因為店裡只缺外場人員1名,外場是要穿裙裝制服,所以才會直接回覆不招聘男生,避免求職者白跑一趟。」
勞工局認為早餐店對求職條件,確有性別的限制。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去年12月審議發現,求職者的性別與是否能勝任服務員的工作並無關聯,開出15萬元處分書。經過行政救濟期滿、業者也繳交罰款後,今天公布名單。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長陳兆年表示,直接以性別拒絕求職,這是罕見的案例。以往,多是因為女性懷孕遭雇主資遣,業者違反性平法。
勞工局說,事業單位招募員工時,應以求職者的能力及專業是否勝任為徵才條件,除非特殊工作限制性別,例如男性服飾廣告模特兒可限男性、女性內衣銷售員可限女性,否則不能任意設定條件。
相關名單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僱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勞工局說,民眾在新北市求職或工作遇性別歧視,可撥打就業歧視申訴專線 02-29676902 。 10602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