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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要求有線電視業者 明年11月數位化

2016/12/28 16:02(12/28 16: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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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8日電)新北市政府表示,審定有線電視106年收視費用維持新台幣500元,同時要求業者須於明年11月底前完成全數位化,未達成者將扣減收視費5%~8%。

新聞局表示,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審定明年11家業者每月每戶收視費上限維持500元,4家跨區業者也維持提供99元至500元不等的多元收費組合,上限仍不得超過500元,

新聞局表示,由於新北市以明年11月底完成有線電視全數位化為目標,對於無法如期完成全數位化的業者,將就107年基本費率刪減5%~8%。

新聞局表示,有線電視全數位化後可提供收視戶更多高畫質頻道及更多元的互動式服務,市府也將持續推動分組付費,讓民眾享有不同收視選擇。

新聞局表示,業者如有惡性競爭情事,費審委員會將立即重啟費率審查機制,積極確保消費者收視權益。

此外,為配合市府照顧低收入戶政策,費審委員會決議,未來業者應配合市府媒合外界善心捐贈的電視機,主動聯繫及確認意願後,為市內低收入戶裝機並免收裝機費及基本頻道收視費。

新聞局表示,費率委員會也決議要求業者應提高自製頻道節目製播率,加強製作新住民、原住民、性別平權等多元節目內容,為更多的在地人事物發聲,也讓更多人看見新北市多元族群融合的地方特色。10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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