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明礬炸油條 7200條恐被吃下肚
2016/12/12 12:12(12/12 15:09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2日電)台中西區模範早點違法使用工業用明礬炸油條販售,負責人坦承使用明礬油炸油條較為酥脆筆直、賣相佳,近7200條違規油條恐已被民眾吃下肚,衛生局也勒令剩餘違規油條下架銷毀。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聯合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及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人員,共同查獲西區模範早點違法使用工業用明礬製作油條販售。
衛生局表示,11月派員前往西區模範早點執行例行抽驗,當場發現業者使用外包裝寫「工業用明礬(450g/包)」字樣的添加物。
何姓負責人表示,使用工業用明礬炸油條較膨脹酥脆,也是近1、2個月才發現外袋寫「工業用明礬」字樣,現已改用食品添加物,不再用非法原料。原料固定由盤商代理採購,自己使用添加至油條製程中,不知是不可使用的添加物。
衛生局當場依違反食安法,命令違規產製剩餘油條數條下架銷毀,工業用明礬5包(450g/包)封存。全案遂即移請台中地檢署協助偵辦,以釐清工業原料來源並防堵流入其他食品鏈中。
衛生局提到,業者使用的明礬是標明「禁止使用於食品」的工業級製品,而工業級(非食品級)添加物若攝取過多或長期攝取,都可能會影響肝腎功能及人體健康。
衛生局也再派員到市面傳統早餐店抽驗油條35件檢驗「三聚氰胺」,結果均為「未檢出」。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產製食品若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可依同法第49條涉及刑事責任移請檢調偵辦。
他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8條使用範圍暨限量標準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共同維護市民飲食健康。1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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