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暗管偷排電鍍廢水 中市業者被查獲
2016/6/15 13:22(6/15 13:3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5日電)台中市太平區一家電鍍業者裝設暗管偷排未處理的電鍍廢水,台中市警方聯手出擊,員警多次冒險鑽入涵管確認後,將賴姓實際負責人等人移送法辦。
台中市環保局監控太平區水體發現有「鎳」、「總鉻」及「六價鉻」超標情形,深度清查可疑排放源後,自民國104年5月起對涉嫌重大的業者展開監測,並與保七總隊三大二中、環保署環境督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歷經1年多的日夜監控蒐證,員警曾多次冒險鑽入排水涵管內、外採集水體,檢驗確定相關違法事證後,檢方研判電鍍業者可能趁機偷排廢水,於14日指揮保七總隊三大二中、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台中市環保局等單位聯手執行搜索查緝。
警方指出,經由員警鑽入涵管確認有繞流非法排放廢水情事時,即進入賴姓業者廠區內,當場查獲以塑膠水管將未處理的電鍍廢水排入溝渠,而電鍍廠廢水含重金屬「鎳」、「總鉻」及「六價鉻」等,都遠超過標準值數倍,甚至數十倍,已嚴重超過有害健康物質的濃度。
警方表示,業者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負責人所為或監督策劃人員將加重1/2刑責,檢警即通知賴姓負責人等4人到案,另廠區內所僱用的8名印尼籍員工,經警方以警用電腦過濾查驗證件後未發現違法情事,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將4人分別以5萬元及2萬元交保候傳。1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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