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槍決 法務部:並非史上最快
2016/5/10 22:20(5/10 22:39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0日電)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凶手鄭捷死刑定讞19天後,今晚槍決伏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晚間表示,法務部過去執行死刑,從判決定讞到執行通常都很快,此案「並非史上最快」。
在政權交接之際,法務部今晚執行槍決,捷運殺人案被告鄭捷死刑定讞18天後,他於今晚8時47分伏法,法務部隨後也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陳明堂表示,因為考量本案對社會影響大,且造成民眾恐慌。
媒體會後聯訪詢問鄭捷死刑定讞才18天就執行死刑,是否為史上最快?
陳明堂表示,應該不是史上最快,過去法務部執行死刑從判決定讞到執行,通常都很快,但近年來對於執行死刑的審酌和考量點不同,所以才有延後,鄭捷案並非史上最快。
陳明堂說明,據他了解,鄭捷死刑共開3槍,是於今晚8時47分至8時51分執行,並未進行器捐,因為近幾年來死刑犯均未辦理器捐。
媒體追問鄭捷是否留有遺言?陳明堂說,應該有,但這部分屬執行檢察官對鄭捷做最後陳述意見機會時說,目前法務部沒有這個資料。1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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